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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个人年度捐赠榜

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个人年度捐赠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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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个人申报条件:凡在2018年1月1日- 12月31日期间累计捐赠额1万元及以上(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)的个人,其中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,或不具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向深圳本地捐赠的,均可申报。

二、捐赠凭证要求

1.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、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、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、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、合同等;

2.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(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);

3.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、审计报告、公示说明(需加盖公章)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;不符合上述三类并有争议的,由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研究议定。其中,民营企业及其企业家的申报,以捐赠票据列示的捐赠主体来确认捐赠行为属于企业还是个人。票据显示是以企业捐赠的,则属企业捐赠行为,请申报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企业年度捐赠榜》;票据显示是企业家个人的捐赠行为,则该笔捐赠属个人捐赠行为,请申报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》。

三、关于捐物折价计算

1.所捐赠的物资为采购的,折价以采购价为准;

2.物资为自行生产,其中纺织品以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(试行)的通知》为准进行折价计算,其他物品按出厂价进行估算,如为积压品则需适当下调折价;

3.捐赠旧衣物或二手商品,则按市场价值估价,最高不得超过原商品价格的30%;

4.境外捐赠物资按到岸价格计算;

5.除上述四种情况外,申报人所采取的物资捐赠折价方式,较以上任何一种方式都严格的,以申报人所提交的为准。

四、个人其他材料

1.1-3张个人照片(不小于300dpi);

2.媒体报道、表彰证书等(非硬性条件,建议提供);

3.其他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五、申报咨询

1.在线申报请登录www.szscl.org点击“ 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”链接。

2.咨询电话:0755-82411020。

3.所有申报资料(申报表、其他附件)请在线提交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szcsjcsb@szscl.org

六、备注:为全面真实展现深圳捐赠情况,避免重复统计捐赠数据,所有捐赠信息以实际到账额为准。

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企业年度捐赠榜

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企业年度捐赠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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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企业条件:2018年1月1日-12月31日期间,累计捐赠支出(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)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,在深圳市、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向深圳本地或市外捐赠的,均可申报。

二、捐赠凭证要求

1.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、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、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、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、合同等;

2.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(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);

3.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、审计报告、公示说明(需加盖公章)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;不符合上述三类并有争议的,由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研究议定。其中,民营企业及其企业家的申报,以捐赠票据列示的捐赠主体来确认捐赠行为属于企业还是个人。票据显示是以企业捐赠的,则属企业捐赠行为,请申报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企业年度捐赠榜》;票据显示是企业家个人的捐赠行为,则该笔捐赠属个人捐赠行为,请申报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个人年度慈善捐赠榜》。

三、关于捐物折价计算

1.所捐赠的物资为采购的,折价以采购价为准;

2.物资为自行生产,其中纺织品以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(试行)的通知》为准进行折价计算,其他物品按出厂价进行估算,如为积压品则需适当下调折价;

3.捐赠旧衣物或二手商品,则按市场价值估价,最高不得超过原商品价格的30%;

4.境外捐赠物资按到岸价格计算;

5.除上述四种情况外,申报人所采取的物资捐赠折价方式,较以上任何一种方式都严格的,以申报人所提交的为准。

四、企业其他材料

1.企业logo源文件;

2.慈善活动照片(3-5张,不小于300dpi);

3.媒体报道、表彰证书等(非硬性条件,建议提供)。

五、申报咨询

1.在线申报请登录www.szscl.org点击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》链接。

2.咨询电话:0755-82411020。

3.所有申报资料(申报表、其他附件)请在线提交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szcsjcsb@szscl.org

六、备注:为全面真实展现深圳捐赠情况,避免重复统计捐赠数据,所有捐赠信息以实际到账额为准。

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社会组织年度捐赠收入榜

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·社会组织年度捐赠收入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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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条件:2018年1月1日-12月31日期间,累计捐赠收入额(包括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)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组织,在深圳市、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,及注册地址在深圳的国家级、省级社会组织接受本地或市外捐赠的,均可申报。

二、捐赠凭证要求

1.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、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、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、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、合同等;

2.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(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)

3.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、审计报告、公示说明(需加盖公章)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;不符合上述三类并有争议的,由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办公室研究议定。

三、关于捐物折价计算

1.所捐赠的物资为采购的,折价以采购价为准;

2.物资为自行生产,其中纺织品以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(试行)的通知》为准进行折价计算,其他物品按出厂价进行估算,如为积压品则需适当下调折价;

3.捐赠旧衣物或二手商品,则按市场价值估价,最高不得超过原商品价格的30%;

4.境外捐赠物资按到岸价格计算;

5.除上述四种情况外,申报人所采取的物资捐赠折价方式,较以上任何一种方式都严格的,以申报人所提交的为准。

四、其他材料

1.机构logo源文件;

2.慈善活动照片(3-5张,不小于300dpi);

3.媒体报道、表彰证书等(非硬性条件,建议提供)。

五、申报咨询

1.在线申报请登录www.szscl.org点击《2018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》链接。

2.咨询电话:0755-82411020。

3.所有申报资料(申报表、其他附件)请在线提交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szcsjcsb@szscl.org

六、备注:为全面真实展现深圳捐赠情况,避免重复统计捐赠数据,所有捐赠信息以实际到账额为准。